誤工費只有收入證明可以主張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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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身損害案件中,比如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涉及到的賠償項目很多,其中誤工費金額的確定很重要。如受害人有固定工作,還比較好處理,索賠的時候要提供證據材料。誤工費的計算和誤工時間和收入情況有關。那麼,誤工費只有收入證明可以主張麼?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一起了解下。

誤工費只有收入證明可以主張麼?

一、誤工費只有收入證明可以主張麼

誤工費是受害人由於人身受到傷害,耽誤工作而形成的財產損失。誤工損失是一種間接損失,賠償誤工費是對受害人的損害進行法律上的補救。即受害人因受傷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獲得勞動報酬而形成的損失。賠償受害人誤工損失體現了民法侵權法填補受害人的損失原則。

1、提供證明收入狀況的證據

(1)《收入證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單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資表和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內容包括受害人在單位的工作時間、職務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資。

(2)《收入狀況證明》

沒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時間(前三年)收入狀況證明。內容包括從事的行業、工作所在地、工作內容,並提供相關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2、提供證明誤工時間的證據

(1)《病歷》或者《出院小結》。

正常情況下,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病歷或者出院小結。內容包括即醫療機提出的建議休息時間、需要加強營養、需要專人護理的建議。

(2)《誤工證明》

所在的工作單位可出具受傷人員誤工時間的證明,並加蓋單位公章。

(3)《誤工期司法鑑定書》

即關於誤工時間的司法鑑定文書。可申請司法鑑定機構對誤工期長短進行鑑定,憑鑑定文書確定誤工時間。

二、如何計算誤工費的金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綜上所述,誤工費的確定和兩個因素有關,實際耽誤的工作時間和受害人的實際收入。如果主張誤工費只有收入證明是不行的,還必須提供給誤工時間證明,這個可以由醫院出具診斷書或者經過司法鑑定機構鑑定。收入證明一般是單位開具的,如果有書面工資單的話,就用不着再開證明。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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