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審判決何時生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9.62K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法院作出判決的話都是需要送達給當事人的,只有將相關的文書送達給當事人之後,法律的文書才會發生效力。同時,我國的送達方式包括很多種,比如説有公告送達,還有直接送達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審判決何時生效?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審判決何時生效?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審判決何時生效?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因此一審的判決書是在上訴期期滿之後發生法律效力,根據訴訟的不同,分為三種情況:

1、民事判決書的上訴期為15日,其判決書送達之後的15日後生效的。

2、刑事判決書的上訴期為10日,其判決書在送達後的10日後生效。

3、行政訴訟判決書的上訴期為15日,其判決書在送達到當事人後,經過15日發生法律效力。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