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開庭時間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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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對開庭時間的規定是什麼?

法律對開庭時間的規定是什麼?

法院審理案件的開庭時間是沒有具體規定的,根據案件的複雜程度來確定,一般在3-6個月左右審結完畢。法院立案後,送達被告法律文書,一般情況下會給被告一個月的舉證期限。也就説,從立案到審判至少需要一個月時間。首先,應該保證所留的聯繫方式暢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夠及時告知。其次,法院立案後,會將法律文書送達被告,如你起訴時,所留被告地址不夠詳細,或找不到被告,該案將會被中止。最後,親自到法院問詢案件辦理情況。

二、法院立案程序

(一)立案大廳辦事流程:

第一步,將起訴材料交法官審查,審查法官批註處理指令後轉至書記員處;

第二步,按書記員的安排,持繳費通知書到交費窗交納訴訟費用;

第三步,持交費回單到原書記員窗口辦理立案手續,領取受理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傳票等材料。執行案件立案流程與上述步驟基本相同。

(二)起訴必須具備的材料(全部資料均應提供A4紙格式)

(1)民事、行政訴訟案件起訴應當提供:

①民事、行政訴狀,訴狀中須註明雙方當事人的聯繫電話或方法;

②原告為個人的,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原告為單位的,需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立案時需提供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原件供核對);

③起訴證據複印件(按被告的人數增加一份提供),並將起訴證據登記做成《證據清單》(亦按被告的人數增加一份提供);

④按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數提供起訴證據複印件的副本和證據清單副本。

(2)執行立案應當提供:①執行申請書; ②據以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複印件;③由主辦法官填具的《結案聯繫單》等證明法律文書已生效的材料(調解結案的無需提供《結案聯繫單》);④可以一併填寫《請求採取強制措施申請書》、《請求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申請書》。

(3)支付令立案應當提供:①支付令申請書;②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申請人為單位的,須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③被申請人身份情況證明;④證據清單一份和證據原件;

(4)公示催告立案應當提供:①公示催告申請書;②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申請人為單位的,須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③有關證據材料。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開庭時間並沒有非常明確的規定,但是在開庭之前法院會以書面的形式進行通知,通知的內容包括地點和時間等,需要雙方當事人出庭,如果當事人不能出庭的,可以選擇聘請專業的律師辯護,或者請代理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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