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申請再審的條件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3W

當事人申請再審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法院才可以立案。

民事案件申請再審的條件有哪些?

1、申請再審主體:民事案件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案件當事人死亡或喪失主體資格的,其權利義務承受人。

2、提供材料:再審申請書及副本兩份;申請人身份或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以有新證據可能改變原生效裁判為由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原一、二審裁判文書。

3、申請書載明事項:申請人及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有效的聯繫方式);明確具體的申請再審請求(應當寫明認為生效裁判、調解存在的問題及希望如何糾正等);符合法律規定的申請理由。

4、申請理由:有新的證據可能改變原生效裁判的;主要證據不充分或不具有證明力的;原生效裁判的主要事實依據被依法變更或撤銷的;就同一法律事實或同一法律關係,存在兩個相互矛盾的生效裁判文書的;引用法律條文錯誤或適用失效、尚未生效法律的;違反法律關於溯及力規定的;民事賠償調解協議違反自願原則,內容違反法律或者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審判程序不合法,影響案件公正裁判的;依法應當受理而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的。

當事人可以對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一)不予受理的裁定;

(二)駁回起訴的裁定。

再審申請人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判決、裁定、調解書列明的當事人;

(二)認為原判決、裁定、調解書損害其民事權益,所提出的執行異議被裁定駁回的案外人;

(三)上述當事人或案外人死亡或者終止的,其權利義務承繼者。

一般來説,如果認為法院在民事案件之中判決有錯誤,或者是不符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可以向法院提起再審,法院會根據所提交的實際材料來進行確定是否符合再審的條件,確定符合再審的條件之後即可進行重審,對案件重新進行判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