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庭外和解需要撤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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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事人庭外和解需要撤訴嗎?

當事人庭外和解需要撤訴嗎

不需要。案件得到調解解決的,則當事人不需要再次提起訴訟,法院會准許撤案的。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調解後,雙方同意調解結果的,案件就得到解決,當事人也不需要再提起訴訟,法院會准許撤案。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並儘可能就地進行。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被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人民法院進行調解。

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願,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二、庭外和解流程是怎樣的?

第一階段:訴前調解。

訴前調解,顧名思義就是起訴前的調解。具體而言,就是申請人下定決心走進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法院並不立即立案,而是將申請人的起訴材料收下,開一個已收取材料的單子給申請人,在45天內會通知能否成功立案。

法院這邊的工作程序是將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辦法官手中,由法官先與被告聯繫,確認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確。然後會通知雙方當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訴前調解。

整個訴前調解過程,類似於一場法院談話,法官會詢問雙方的基本情況、離婚的原因、夫妻財產的基本情況以及是否第一次訴訟等問題。如果法院能夠調解離婚,會當庭開出交訴訟費的單據,讓當事人補交訴訟費後,出具調解書來解除雙方婚姻關係。

如果當庭調解和好,則將立案材料退回,無需繳納任何費用。如果調解失敗的話,法院也會開出交納訴訟費的單據給原告,讓原告預先繳納相關費用,案件算是立案成功。

對於離婚的案件,原則上他們都會進行訴前調解,其他的法院進行庭前調解的可能性比較大。

第二階段:庭前調解。

庭前調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後,正式開庭審理前,承辦法官一般會召集對方當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調解,。

庭前調解是法院希望在開庭審理前,能夠通過法官耐心的説服工作來化解雙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

大部分的法院對於庭前調解一般會徵求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如果一方明確表示不願意接受調解,那麼法官會省去這道環節,直接進入開庭審理程序。

第三階段:訴中調解。

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的案件,如果沒有法定離婚的理由,法院會着重於進行調解和好的工作。

在被告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有可能一上來就給原告做工作,動員撤訴,再給對方一次機會。

如果對方同意離婚,那麼法官就不會對感情部分繼續深究,而會直接進入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實質性問題。

對於起訴到法院的民事案件,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行和解就是庭外雙方協商解決,法庭不參與其中。雙方經過協商後達成和解協議的,由原告向法院申請撤訴。庭外和解一般有三種,分別為訴前調解、庭前調解和訴中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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