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調解書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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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調解書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多久?

民事調解書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多久

民事調解書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是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二、民事調解書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強制執行申請書;

2、判決書或者裁定書;

3、生效證明(找終審法官開具);

4、被執行人的送達地址確認書或者郵寄單;

5、被執行人的身份信息;

6、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

三、法院強制執行的流程是什麼?

第一步: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 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 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第三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 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第四步:採取強制措施

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籤。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 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 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法院出具的調解書,跟判決書跟或者裁定書一樣,都屬於法律文書,是必須要履行的。而且民事調解書生效的時間是雙方簽收之後,也就是説民事調解書一般不能上訴,收到調解書後,如果對方不履行,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受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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