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與訴訟標的額有什麼區別?
一、涉案金額與訴訟標的額有什麼區別?
涉案金額是指和案件有直接或者間接關係的金錢的數量;一般用在法律文書中,指在實際案件中產生的財物的價值數額。
涉案標的額一般是指訴訟請求的財物和價值數額。
訴訟標的涉案金額的區別:涉案金額有可能等於標的額也有可能小於標的額。在當事人雙方或一方全部沒有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下,發生糾紛起訴至法院的,如當事人在訴訟請求中明確要求全部履行合同的,應以合同總金額加上其他請求額作為訴訟標的額。
二、標的額怎麼計算。
在當事人雙方或一方全部沒有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下,發生糾紛起訴至法院的,如當事人在訴訟請求中明確要求全部履行合同的,應以合同總金額加上其他請求額作為訴訟標的額,如當事人在訴訟請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其具體的訴訟請求數額來確定訴訟標的額。
發生標的額的減少,可以退訴訟費嗎?
如果發生原告將標的額降低,可以申請退回部分訴訟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在降低訴訟費用交納標準方面作了6個方面的規定。
《辦法》作出的六項規定是:
1、將財產案件收費比例的起點由現行的4%下調為2.5%;
2、取消其他訴訟費和執行實際支出費用,實行先執行、後收費;
3、將離婚案件涉及財產分割不另行收費的最高限額由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調整為不超過20萬元;
4、行政案件不論是否涉及財產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費;
5、當事人申請撤訴、調解結案或者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6、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訴訟案件的標的額若在原有基礎上有減少或者增加的,可以申請退回和補交增加減少的部分。標的額的訴訟費也是有比例的,最低的是百分之二點五,採取先執行後收費的標準。一般案件收費標準在五十到三百元的範圍。當事人有撤訴的費用不會全部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