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案件的訴訟標的額與訴訟費有關係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4.78K

一、排除妨害案件的訴訟標的額與訴訟費有關係嗎?

排除妨害案件的訴訟標的額與訴訟費有關係嗎?

排除妨害案件的訴訟標的額與訴訟費兩者肯定是有關係的;標的額度多少就要取決於訴訟費會繳納多少;

根據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排除妨害糾紛存在的條件有哪些?

我們通常認為,排除妨害糾紛的構成要件一般包含:

1、被妨害的標的物仍然存在並由所有人佔有;

2、妨害人以佔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權利人行使權利且這種行為是持續進行的;

3、妨害必須是不正當的。

而且妨礙的行為必須是一種現實的妨害,而不是一種將來發生的危險。消除危險是指物權人對有可能造成自己之物損害的設施的物權人請求其消除自己的危險。消除危險請求權與排除妨害請求權之間,既有關聯性又有區別,從關聯性的角度講,消除危險是從排除妨害中派生出來的,二者都是因為相對人妨害物權的行為導致的。主要差異在於,排除妨害要求相對人積極地採取措施排除現實已經發生了的妨害;消除危險要求相對人積極地採取措施(作為)或者停止(不作為)某種行為以消除將來必然發生的妨害或損害。

綜合上面所説的,排除妨害就是為了讓自己的物權可以恢復圓滿從而達到自己的權利,如果此因而產生糾紛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處理,但在起訴時就一定要先給予一筆訴訟的費用才能得到法院的受理,從而在制定額度上就要結合自己實際要求來進行確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