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建房子的宅基地被徵收怎麼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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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建房子的宅基地被徵收怎麼補償

一、沒建房子的宅基地被徵收怎麼補償?

沒建房子的宅基地被徵收的,補償標準並不是法定的,補償標準由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規定,但宅基地上沒建房子的,徵地補償金是交給村委會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徵收宅基地的流程有哪些?

(一)發佈土地徵收啟動公告。

需要徵收土地,市、縣人民政府認為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應當發佈土地徵收啟動公告。徵收土地啟動公告應當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範圍內發佈。土地徵收啟動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地範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不予補償。

(二)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土地現狀調查的內容包括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信息。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對徵收土地的社會穩定風險狀況進行綜合研判,確定風險點,提出風險防範措施和處置預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是申請土地徵收的重要依據。

(三)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公告。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依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情況,組織自然資源、財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編制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包括徵收範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內容,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四)徵地補償登記。

被徵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補償安置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未如期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前期調查結果為準。

三、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能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

2、宅基地使用權的用途僅限於村民建造個人住宅。個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與村民居住生活有關的附屬設施,如廚房、院牆等。

3、宅基地使用權實行嚴格的“一户一宅”制。

4、福利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無償的。

如果宅基地上有自建房,在徵收宅基地時要對被拆遷的自建房進行補償,沒有自建房的,只需要支付徵地補償金,雖然徵地補償金交給村委會,但是,村委會需要向村民公佈徵地補償款的使用和分配情況。因為宅基地是村集體成員共有的,村委會並沒有權利私自佔有徵地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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