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糾紛打官司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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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糾紛打官司怎麼辦理

一、工傷糾紛打官司怎麼辦理

1、確定訴訟管轄的法院

法院是否有管轄權,主要是約定管轄和法定管轄兩種方式確定,合同雙方在合同簽訂時可能會對訴訟糾紛可能管轄的法院作出選擇,雙方經過協商約定好管轄的法院。

2、書寫起訴狀,整理好相關的訴訟材料

到法院起訴,需要有起訴狀,原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相關的證據材料,有訴訟代理人的,還需要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現有證據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關材料,要求是原件。

3、法庭辯論質證

立案介紹後法院發送傳票,確定開庭時間,也會對原被告雙方的證據材料進行交換,對於證據的真偽及證明力大小等各方面在法庭進行辯論,有新證據的,也可提交。

4、判決生效階段

法庭辯論之後,法院經過調查分析,認定案件事實經過,作出合法合理的判決,對於判決結果有異議的,可提起上訴,請求上一級法院進行判決。

合同訴訟糾紛的流程主要包括選擇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書寫起訴狀進行立案,開庭時可在法庭辯論,發表質證意見,最後對於判決結果有異議的,可上訴,申請再審。

二、對於工傷如何處理

1、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提起復議或行政訴訟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3、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4、就事項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應及時申請。

工傷職工可以要求支付醫療費、伙食補助費、食宿費、交通費、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工資、生活護理費、工傷復發的費用、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

5、當事人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對一審判決不服的,15日內提出上訴。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後發生法律效力。

發生工傷的時候,首先需要進行工傷認定以及勞動能力鑑定,然後根據鑑定的結果要求對方進行賠償,如果對方拒絕賠償併產生糾紛的時候,雙方可以選擇起訴處理起訴的時候需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狀以及證據材料,然後等待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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