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律師處理買賣合同糾紛如何成立委託關係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3W
一、委託律師處理買賣合同糾紛如何成立委託關係?
1、一方當事人發出要約;
2、對方當事人接受要約之後發出承諾;
3、當事人接受承諾,委託關係宣告成立。
二、委託律師處理買賣合同糾紛委託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一)委託雙方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委託事項;
(三)委託權限;
(四)委託期限;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三、買賣合同糾紛可以委託哪些人做訴訟代理人?
買賣合同糾紛可以委託下列人員做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四、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訴訟代理人有哪些法律特徵?
1、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訴訟代理的目的在於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訴訟,而不能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
2、訴訟代理人是有訴訟行為能力的人。沒有訴訟行為能力的人,不能作為訴訟代理人。在訴訟中,如果訴訟代理人喪失了訴訟行為能力,也就喪失了訴訟代理人的資格。
3、在代理權限內實施訴訟行為。訴訟代理人的代理權限,來源於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的授權。凡是超越代理權所實施的訴訟行為,都是無效的訴訟行為,不能產生訴訟法上的效果。
4、訴訟代理的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5、在同一訴訟中,不能代理雙方當事人。在訴訟中,雙方當事人的利益是對立的。同時為雙方當事人的代理人,可能會損害一方當事人的利益。
發生買賣合同糾紛後是可以委託律師處理的,當事人和律師之間成立了委託關係後,律師有權利按照委託書的約定給委託人處理相關的法律事務。不過,委託律師處理買賣合同糾紛意味着要交納律師費,收費標準沒有固定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