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勞動關係後能非要式訂立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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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勞動關係後能非要式訂立合同嗎?
不能,非要式合同是指當事人訂立的合同依法並不需要採取特定的形式,當事人可以採取口頭方式,也可以採取書面方式,但勞動合同必須是書面形式。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勞動合同的成立條件有哪些?
(一)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
(二)勞動合同的內容和形式必須合法。
(三)勞動合同需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訂立。
三、合同的訂立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法。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後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法。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法。
四、合同訂立的流程有哪些?
1、一方當事人發出希望訂立合同的要約;
2、受要約人作出同意訂立合同的承諾;
3、當事人之間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
4、自各當事人簽字蓋章後合同成立。
絕大多數合同都可以採用非要式的形式訂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除了勞動合同,像房屋買賣合同,商標權,專利權轉讓合同等都屬於要式合同,例如房屋買賣合同不僅要求是書面形式,簽完合同後還應該到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產證的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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