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院受理時間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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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受理需多長時間

民事訴訟法院受理時間有多久

1、一審審理期限一般是六個月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一審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是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到上一級法院批准;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理期限是三個月,不能延長,如果三個月之內不能審理完結的,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2、二審審理一般是三個月

人民法院審理二審民事案件一律適用普通程序,針對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您是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針對於裁定的上訴期限是三十天,不能延長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案件的審理期限依據使用的程序確定,按照一審程序再審的適用一審普通程序的審限,按照二審程序再審的二審程序的審理期限。

民事訴訟的程序

1、原告應該具備民事行為能力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十八週歲以上的給你幹嘛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十六歲以上的,不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主要的來源,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有資格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未成年人或者是精神病人屬於無行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應該向法定代理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訴訟。

2、原告和本案有直接的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的組織。提起訴訟的消費者必須要在購買、適用商品或者死接受服務的中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或者是其他的受害人。

3、有明確的被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百七十三條,消費者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可以以銷售者或者是服務這作為被告。如果消費者因為商品缺陷或者是造成人身財產損色的,可以將銷售者或者是生產者任何的一方作為被告,法律將對於生產者,銷售者起訴的選擇權賦予消費者,由讓他們選擇最方面自己記性訴訟,最有效履行判決能力和最容易找對象作為被告。

4、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具體的提出經營者違約、侵權行為的事實和給自己造成的損害,以及經營者應該承擔民事責任等。

時間的限制對於案件的進程有着推動意義,另一方面對於案件的當事人雙方的權益維護同樣有着重要的作用,因為有關的當事人在合理的時間範圍內完成相應的手續辦理,以及程序的審核,對於司法機關的審判提供了一定意義的現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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