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罪公安機關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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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罪公安機關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侵佔罪公安機關會進行偵查,如果確實存在犯罪行為,可以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侵佔罪是自訴案件,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非法據為已有,數額較大並且拒不交出的行為。
刑法明確規定:
侵佔罪,告訴的才處理,因此,應屬於自訴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
罪,告訴的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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