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的小區業主不交物業費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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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的小區業主不交物業費可以和目前物業費的羣裏來進行一個合理的協商,或者是對他們來採取一定的制裁的措施,比如説可以不為他們提供一些物業的服務,那麼他們就不再享有這樣的一種權利了,此時就會來進行一定的物業費繳納。

自治的小區業主不交物業費怎麼辦?

一、自治的小區業主不交物業費怎麼辦?

自治的小區業主不交物業費可以和目前物業費的羣裏來進行一個合理的協商,繳納物業費是業主的義務,但在以下情況下可以不交物業費:

(1)因為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物業費是由開發商繳納;

(2)將房屋出租,租賃合同中註明了物業費由租住户繳納的;

(3)物業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務責任的,全體業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

二、業主不交物業費會有什麼後果?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若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納或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則業主委員會有權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進一步規定,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交物業費的,將因此向物業管理企業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敗訴所帶來的一切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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