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離婚證並使用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4W

一、偽造離婚證是違法行為,刑法規定偽造國家機關證件3本以上的,構成刑事犯罪
《刑法》第280條【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偽造一本離婚證並使用的,不夠刑事立案,但可以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2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偽造、變造或國家機關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

偽造離婚證並使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