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轉業安置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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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官轉業安置新政策

軍人轉業説的簡單一些其實就是指從部隊到地方,這也可以當做是對現役軍人工作的一種分配。當然,就我國目前的規定來看,現役軍人要想得到轉業安置,那就要達到規定的條件,換言之並非所有的現役軍人都是可以轉業的。結合相關規定,普通的義務兵和低級別的士官沒有轉業,只有中級以上的士官以及軍官才有轉業選項,也就是上士以上的士官以及軍官和文職幹部。而轉業之後往往也會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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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業士官安置最新政策

士官的身份就是士兵,在地方來説就屬於“工人”身份。在部隊軍官由幹部處來管理,士官和士兵由軍務處來管理;在地方幹部由組織部門和人事部門管理,工人由勞動部門管理。軍官轉業由人事局分配,士官和士兵轉業由民政局分配,將來到了地方後人事管理也採取不同的方式。公務員法規定,機關招收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原則上實行招考,轉業士官如果想進入公務員隊伍,只能參加社會組織的公務員公開招考。這是個非常規範的組織程序問題,不是哪個高官能夠説了算。除非轉業前在部隊火線提幹,或者偷偷在檔案中放入幹部身份認可材料(提幹材料),到了地方後,再找人做工作,利用銜接過程有可能矇混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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