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立案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 使生產遭受損失二萬元以上的;
(二) 其他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情形。
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 使生產遭受損失二萬元以上的;
(二) 其他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