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人員失職罪由公安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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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人員失職罪由公安立案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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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的立案標準?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是指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虧損,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以及國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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