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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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增值税清算條件

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是怎樣的

(一)納税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進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

2、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

3、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二) 同時,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主管税務機關可要求納税人進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築面積佔整個項目可售建築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餘的可售建築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3、納税人申請註銷税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續的,應在辦理註銷登記前進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4、省(直轄市)税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

1、當項目符合清算條件時,向税局申請清算。

2、先做一個測算。

3、找一家税務師事務所幫忙出鑑證報告和申報表。這裏找的税務師事務所的工作人員第一開始會按照比較嚴格的標準來給出底稿,要有足夠的準備,得有好幾個回合的溝通,達到要的標準又不觸犯發售法規的情況下,同意讓税務師事務所出報告,最好找兩家以上的税務師事務所出鑑證。

4、出來鑑證之後,去税務局交相關資料。

5、税局會組織清算小組,會有好幾個人,等他們人員都到齊了開始審核,中間會有很多的地方需要溝通的。

6、他們審核完畢,認了申報的數據或者認了他們清算出來的數據。

7、通知你交税,會下個通知單,15日之內把税交了就算結束了。

以上就是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以及它的清算條件,如果符合以上的條件,就可以申請進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了。房地產管理部門在清算程度開始之前就要準備相關的材料,明確清算的項目及範圍,清算完成之後,税務部門會出具交税的通知單,清算企業將税款足額繳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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