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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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納税人應該進行清算的條件

土地增值税清算條件是什麼?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

(二)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

(三)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二、主管税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税人進行清算的條件

(一)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築面積佔整個項目可售建築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餘的可售建築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三)納税人申請註銷税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續的;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税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通過上述小編的介紹,相信大家都已經瞭解了土地增值税清算條件,總而言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土地增值税要進行清算,杜宇已經開發的土地項目以及取得了銷售的和預售權的項目,納税人一定要注意, 在申請註銷税務登記的同時要清算相關的税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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