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貸款 - 分為哪些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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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是指金融機構依法把貨幣資金按一定的利率貸放給客户,並約定期限由客户償還本息的一種信用活動。貸款是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也是商業銀行業務的核心。商業銀行利潤的主要來源是貸款利息收入。貸款可分為人民幣貸款和外幣貸款。《貸款通則》規定了貸款種類的劃分規則。

什麼叫貸款?分為哪些種類?

(1)按貸款期限的劃分:

短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中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

長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

(2)貸款按有無擔保及擔保方式的劃分

信用貸款。信用貸款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未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這種貸款沒有擔保,風險由銀行或金融機構承擔。此類貸款應嚴格加以控制。

擔保貸款。擔保貸款可以分為:保證貸款,指按《民法典》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抵押貸款,指按《民法典》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質押貸款,指按《民法典》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票據貼現。票據貼現是指貸款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貸款通則》規定的可貼現的票據實際上僅有商業匯票。

(3)貸款按貸款人是否承擔風險的劃分

自營貸款,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取本金和利息。

委託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其風險由委託人承擔,貸款人(即受託人)收取手續費,不得代墊資金。

特定貸款,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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