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發生之後再上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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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發生之後再上保險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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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之後工傷保險待遇怎麼領取




    大多數的工傷保險待遇,是由企業相關的工作人員代工傷職工領取,並應及時發放給工傷職工。



    (1)工傷職工或參保單位攜帶所需資料到新源縣社會保險管理局待遇科提交資料;



    (2)經辦人在系統上計發待遇後打電話給工傷職工單位通知填寫收款收據。



    注意事項:



    (1)醫療費用需符合工傷保險三大目錄的範圍,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發生工傷後超過三十天申請工傷認定的,自工傷認定受理次日起的工傷醫療費用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3)用人單位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次日起,在規定的繳費週期內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該參保職工發生工傷,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規定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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