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管理制度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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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管理制度是如何規定的

票據管理制度是如何規定的?

(一)財務票據管理制度1

1、認真學習《會計法》等相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財務電算化業務知識。

2、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原則,把好收支關。

3、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嚴禁公款私借和坐支,嚴格各種支票和結算憑證的管理、保存。

4、負責編制單位年度預算、決算報表。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5、堅持勤儉辦事的方針,加強資金管理,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不良現象。

6、單位一切費用支出,經所領導核准,經辦人簽名,所長簽字方可報銷

7、對原始憑證進行嚴格審核,如不合法、不真實、數量、單價、金額不符、經辦人未簽字,拒絕支付。

8、每月按時向所長提供財務收支報表。帳表處理堅持真實、及時、準確,做到帳表相符,帳帳相符,帳物相符,日清月結,上報下達。

9、銀行賬户要完全符合開設賬户的規定,財務預留印鑑由財務人員分開保管,及時核對銀行賬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按規定裝訂歸檔,妥善保管。

10、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點清查,賬、物核對,如有盤盈、盤虧,要及時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

11、財務人員相互協作配合,因工作需要購買、招待等經所長批准後方可辦理。為基層站、隊單位搞好服務,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二)財務票據管理規定2

1、為加強票據管理,規範票據業務,明確管理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2、財務票據包括銀行票據和非銀行票據。銀行票據包括支票、貸記憑證等;非銀行票據包括收據、各種税票、社保票據等。

3、財務票據的領購、保管、核銷業務由專人分工負責。出納擔任銀行票據的保管業務,經財務總監指定的會計人員負責非銀行票據的保管。非銀行票據領用後由領用人保管,領用的收據由出納包管。

4、財務票據應存放於保險箱內,有專人妥善保管。財務印章與銀行票據應由財務總監與出納分別保管。非銀行票據的保管使用兩分開原則,不得由一人兼任。

5、辦理有關票據業務必須財務總監審核,出納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收娶支付銀行票據,收取款項時應開具收據。

6、銀行票據、收據必須順號簽發,作廢時應加蓋專用的作廢章。作廢票據不得缺聯少頁,已開出的作廢票據,由票據開具人員負責收回。

7、票據開具時候應該注意單位名稱(全稱)、金額大小寫規範、項目名稱準確,規範單據填寫正楷,字跡清晰;單據在填寫過程中出現錯誤,不得撕毀單據,必須保持單據完整,並加蓋作廢章。

8、出納收到銀行票據時,應認真審核,及時入賬,對不合規票據及時向財務總監反映,由財務總監確定解決方案。

9、已繳納的税票、社保憑證等非銀行票據應由專人及時取回,妥善保管,做到以後有查可依。

10、票據管理人員應建立備查登記簿。發生有關票據行為時,應及時登記備查簿。

11、財務人員在發現票據遺失、票據出錯和票據不實等情況時,應儘快採取相應的措施,對重大事故財務總監應向公司總經理彙報。

12、票據保管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應編制票據移交明細表,在財務總監的監督下逐筆確認移交,確認無誤後,由監督人和後任財務人員 在交接明細表上簽名確認。

13、本規定適用於所有財務人員,如有違反究其相關責任。

以上便是兩種票據管理制度,不論是哪一種管理制度,都是十分嚴格的,絕不能讓不法分子試圖鑽其中的漏洞。票據擁有支付、信用、結算、融資等作用,是一種有價的證劵,也是對債務關係的一種客觀反映,對其進行嚴格管理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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