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改革 - 財政的支持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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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養老保險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而養老保險也成為大家老年生活的保障。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實行20多年,需要更加科學的制度,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中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又怎樣的改革呢?關於養老保險改革 財政的支持都有哪些,接下來就讓由本站小編來帶大家瞭解一下吧。

養老保險改革 財政的支持都有哪些?

中國國務院2015年1月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同時,統一提高中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再次提高中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

養老金並軌方案的公佈,標誌着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的終結,近4000萬“體制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體制外”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結束“雙軌制”有助於彌補養老金缺口、縮小制度內外的差距,有利於人才的優化配置,促進了各羣體間的權利公平,增進了社會的穩定和諧。

2015年,養老金改革動作頻頻,養老保險“雙軌制”實現並軌,養老基金確定進行市場化投資運營,商業養老保險有望獲政策支持,延遲退休也有了落地時間表。

多地出台“並軌”實施辦法

2015年1月14日,中國國務院下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多年來備受詬病的養老保險“雙軌制”成為歷史。

實際上,這項改革已於2014年10月開始施行。據“新華視點”記者統計,截至2015年11月,一年多以來已有黑龍江、四川、山東、上海、江蘇、福建、吉林、遼寧、山西等19個省份陸續對外公佈各地實施辦法。

根據《決定》,改革後,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從各地情況看,均按照此規定執行。

《決定》還提出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

2015年4月6日,中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作為《決定》的配套舉措,對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的發放、轉移、領取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

從制度設計上看,《決定》也明確提出“實現改革前與改革後待遇水平相銜接”。就基本養老保險金而言,改革後的待遇水平必定要低於現有的退休金水平,但如果同步發展職業年金,總體養老金水平應當不會下降。

關於養老保險改革 財政的支持,各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中國城鄉居民都應該有所瞭解,這關係到未來生活的保障。瞭解養老保險的改革,實時的聚焦社會熱點。更多關於養老保險方面的消息,大家可以通過網絡等途徑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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