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鑑定制度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86K

由於現在社會的發展工作的強度越來越大,所以就導致很多人有了職業病。那麼在關於職業病鑑定制度這個的問題之中,我們需要注意一下。在這個問題發生之後,我們需要注意的,不僅僅是直接暈的問題,還需要注意的是為什麼會得這一職業病這一現象。因為解決問題最後從根源解決問題之後才把問題解決了。下面我就來據的講一下關於職業病鑑定制度的這個問題

職業病鑑定制度是什麼?

職業病鑑定制度

(1)當事人向作出診斷的醫療衞生機構所在地政府衞生行政部門提出鑑定申請.鑑定申請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鑑定申請書,職業病診斷病歷記錄,診斷證明書,鑑定委員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審核.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收到當事人的鑑定申請後,要對其提供的與鑑定有關的資料進行審核,看有關材料是否齊備、有效.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材料審核,對材料齊全的發給受理通知書;對材料不全的,通知當事人進行補充.必要時由第三方對患者進行體檢或提取相關現場證據.當事人應當按照鑑定委員會的要求,予以配合.

(3)組織鑑定.參加職業病診斷鑑定的專家,由申請鑑定的當事人在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的主持下,從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當事人也可以委託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抽取專家,組成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鑑定委員會通過審閲鑑定資料,綜合分析,作出鑑定結論.鑑定意見不一致時,應當予以註明.

(4)出具鑑定書.鑑定書的內容應當包括:被鑑定人的職業接觸史;作業場所監測數據和有關檢查資料等一般情況;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的主要爭議以及鑑定結論和鑑定時間.鑑定書必須由所有參加鑑定的成員共同簽署,並加蓋鑑定委員會公章.

一、按照《健康監護與檔案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規定,職業危害防治辦公室有計劃地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到神木縣第二人民醫院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視同正常出勤。

二、 組織擬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新員工(包括轉崗到該作業崗位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健康檢查。新員工必須經職業健康體檢合格後方可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

三、綜合處要及時告知職業危害防治辦公室即將離崗的員工名單,職業危害防治辦公室及時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離崗前的體檢;如最後一次在崗期間健康檢查是在離崗前90日內,可視為離崗體檢。在未對其進行體檢時,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四、對體檢中發現有職業禁忌症與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職工應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發現健康損害或者需要複查的,應及時通知職工本人,並按照要求進行復查和醫學觀察。

五、職業健康查體中發現疑似職業病例,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報告,並按要求進行職業病診斷或醫學觀察。

六、體檢結果應及時告知職工本人。除職業禁忌症外,其他體檢結果不得公開,確保醫學資料的機密,維護員工職業健康隱私權、保密權。體檢結果存入個人職業健康檔案。

七、不得安排未經崗前體檢、有職業禁忌症的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和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八、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和孕期、哺乳期的女工從事對個人、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九、職業危害防治辦公室應將年度職業健康檢查的資料整理歸檔,按照規定期限妥善保管。

十、職業健康體檢、檢查、醫學觀察和職業病診斷、鑑定等費用由礦井承擔。

十一、職業病病人的治療、康復費用,傷殘及喪失勞動能力的職業病病人的社會保障,按照國家工傷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再來一道關於職業病鑑定制度這個問題之後。我們就應該從工作中去解決這個問題,在工作之餘,我們應該多組織一些活動,包括室內的室外的這樣可以從身心各個方面去解決人們工作所帶來的壓力。這樣的話,不僅僅可以解決這個病的問題,還可以提高人們的工作效率。只要能辦法就是多去運動,多去户外,所以我們應該選擇一個好的工作環境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