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職業病鑑定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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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慶職業病鑑定的規定是什麼?

重慶職業病鑑定的規定是什麼?

重慶只有重慶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有出具報告的資格,需要先到一切有鑑定資格的醫院檢查,檢查之後再到重慶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去出報告。

根據我國《職業病分類和目錄》説明,職業病總共分為10大類:

1、塵肺病;

2、職業性放射性疾病;

3、職業中毒;

4、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

5、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

6、職業性皮膚病;

7、職業性眼病;

8、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9、職業性腫瘤;

10、其他職業病。

職業病中的10大類中包括132中疾病,而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二條規定,除了上述的10大類132中疾病外,其他疾病不屬於職業病,即使屬於《職業病分類與目錄》中的疾病,也需要經過職業病鑑定機構診斷後才可以認定是職業病。

二、職業病如何申請鑑定

職業病的鑑定申請可以告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的,勞動者也可以自行提出職業病鑑定申請。

1、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者本人居住地的職業病鑑定機構進行診斷;

2、提交用人單位、勞動者本人相關信息,過往病史和職業健康檢查等材料;

3、職業病鑑定機構受理併發出《職業病診斷受理通知書》,並由該機構組織3名以上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職業醫師集體診斷;

4、《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一式四份,勞動者、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各一份,鑑定機構存檔一份。

職業病按照國家對工傷保險的規定,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待遇或職業病待遇,職業病鑑定後,可以以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賠償。一般情況下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雙方就賠償事項達成一致協議。如果雙方協商無果,用人單位拒絕賠償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格的保護我國的勞動者的權益的,對於在其他地方做的工傷認定,是不會發生法律效力的。鑑定機構自傲受理鑑定請求後,需要按照既定的《重慶市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從事鑑定作業,否則鑑定申請人可以提出第二次鑑定請求的,我們要注意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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