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朵職業病鑑定的程序是什麼?
在噪音大的生產車間工作的職工,如果沒有好的保護措施的話,長期下來,耳朵的聽力可能發生問題。這個時候,為了確定傷情,職工可以申請做一個職業病鑑定。經過勞動局鑑定,屬於職業病的,職工可以拿到賠償。那麼,耳朵職業病鑑定的程序是什麼?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耳朵職業病鑑定的程序是什麼?
1、申請
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做出診斷的醫療衞生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衞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
設區的市級衞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鑑定。
2、組成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
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由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設立了相關的專家庫,在需要對職業病爭議作出診斷鑑定時,由當事人或者當事人委託有關衞生行政部門從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參加診斷鑑定委員會的專家。
3、審查材料、調查取證。
根據規定,鑑定委員會應認真審查當事人提供的材料,必要時可以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對被鑑定人進行醫學檢查,對被鑑定人的工作場所進行現場調查取證。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還可以根據需要邀請其他專家參加職業診斷鑑定。邀請的專家可以提出技術意見、提供有關資料,但不參與鑑定結論的表決。
4、作出鑑定結論。
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依照有關規定和職業病診斷標準,運用科學原理和專業知識進行綜合分析,做出鑑定結論,並製作鑑定書。鑑定結論的作出應以鑑定委員會成員過半數通過為準,同時應當將鑑定過程如實記載下來。
二、職業病鑑定需要哪些資料?
申請職業病診斷時應當提供:
1、職業史、既往史;
2、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複印件;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4、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
5、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關材料。用人單位和有關機構應當按照診斷機構的要求,如實提供必要的資料。
綜上所述,職工申請耳朵職業病鑑定,需要準備好申請表、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勞動合同等資料,向當地的勞動局提出。收到這些資料後,勞動局會組織專家開展鑑定,並且在一個月內出具耳朵職業病鑑定意見書。職工拿到鑑定書,對此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要求重新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