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大病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包括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5W

一、農村大病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包括哪些?

農村大病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包括哪些?

農村大病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包括:20類重大疾病,兒童先心病、白血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及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脣齶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等。患有農村大病醫療保險劃定的重大疾病且符合救助標準的貧困人羣,大病醫療保險的保險報銷比例高達90%。

二、農村大病保險的主要特點是什麼

報銷力度加大編輯報銷提高5個百分點

從2002年開始,我國逐步建立了政府組織引導,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截止到2012年底,新農合制度已覆蓋約8.12億人,覆蓋率達98%以上。

2013年,新農合全國人均籌資達到340元,其中各級政府補助增加到人均280元,新農合總籌資額可達到2700億元。

衞生部介紹,2013年,新農合患者看病就醫的實際報銷比例爭取比2012年的50%左右提高5個百分點。

病種覆蓋面擴大編輯20種大病納入大病保障

2013年,新農合的重點工作,是擴大重大疾病保障的覆蓋面,提高補償比例,避免農民因(大)病返貧。

衞生部相關負責人介紹,2013年,將以省為單位全面推開肺癌等20種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在已開展大病保險試點的地區,要優先將20種重大疾病納入大病保險範圍,先由新農合按照不低於70%的比例進行補償;補償後個人負擔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補償標準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險按照不低於50%的比例給予補償。二次補償後,困難農民還將額外得到15%的民政醫療救助基金,這樣加起來,總報銷比例可達到90%。

此外,衞生部對20種重大疾病制定了臨牀路徑,遴選基本藥物,並以省為單位,實施集中採購,確保農民重大疾病用藥安全。

同時,衞生部要求各地衞生行政部門,選擇診療條件良好,費用控制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較強的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參合農民重大疾病的定點救治機構。一般大病原則上儘可能在縣級醫療機構診治;複雜疑難病例,由接診醫院負責轉診到三級醫療機構。

衞生部已下發要求,各級新農合經辦機構須簡化並規範重大疾病的結算報銷流程,積極推行定點醫療機構的及時結報和異地結報,結合實際推進新農合與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方便參合農民患者及時得到補償。

以往農民對於保險的意識非常的淡薄,推行困難,一旦發生大病很有可能會因為無法負擔相應的治療費用而貽誤治療,因此國家加大了農村大病保險的推廣力度,並且儘可能地將大病種類的範圍進行擴大,一旦符合大病的情況,將會最高按照90%的比例進行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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