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可以自己交社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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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職後可以自己交社保嗎?

離職後可以自己交社保嗎?

離職後可以自己交社保,但個人繳納社保,只能繳納養老金和醫療保險這兩部分。具體情況如下:

1、社保目前是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在辭職中斷之後,對現階段生活可能會產生一定影響的就是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再次繳納之後還是累計計算的。而個人身份可以繳納的也就是醫療和養老保險這兩項。

2、醫療保險有一個“連續繳費”的概念。也就是要享受住院、大病報銷需要達到一定的連續繳費上的時間(連續6個月以上)的要求。如果中斷繳費連續達到3個月以上,則“連續”中段,不能享受醫療報銷。而再次繳費時,則要等待到第七個月時才有大病、住院報銷。因此,如果沒有購買其他的商業健康險種,出於生活保障角度來説,醫保不適合中斷。

3、養老保險中斷對於目前的生活來説影響不算太大。只要續交之後則會累計計算,到退休年齡仍不滿15年繳費年限的,可一次性補齊。

4、如果離職是因為單位倒閉、停運、或者單位方面的,且符合失業金領取規定的,那麼勞動者個人是可以辦理失業金領取手續的,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僅有醫療保險仍然是有效的,這期間醫保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個人不用擔心醫療保險中斷。

二、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準,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準,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繫,不管是僱主僱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 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需要明確的是,對於離職交社保的情況,是屬於以靈活就業人員來參加社保的,相關待遇也是由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具體的辦理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認定的,特別是不同的人員所認定的具體事項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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