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社會保險的報銷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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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社會保險的報銷比例是多少

醫療社會保險的報銷比例是多少

醫療保險報銷比例為如果員工參加了醫療保險,醫療費在兩千元以上部分,醫療或報銷百分之五十的比例。

1、門、急診醫療費用:在職職工年度內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範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

2、結算比例: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藥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並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這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及取藥僅限在批准就診的定點醫院,不能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範圍的,參照住院進行結算。

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帳户,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

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如中國的公費醫療、勞保醫療。

中國職工的醫療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以減輕企業負擔,避免浪費。發生保險責任事故需要進行治療是按比例付保險金。

二、社會保險費繳納有哪些規定?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採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到其開户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繳納;

(二)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可以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簽訂協議,委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託收憑證劃繳用人單位和為其職工代扣的社會保險費。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或者拒絕。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第十二條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應當存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將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户。

第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已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根據用人單位實際繳納額(包括代扣代繳額)和代扣代繳明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記賬。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

用人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十五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準確地記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的繳費情況,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職工。用人單位和職工有權按照《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等規定查詢繳費情況。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向社會公佈社會保險費徵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社保局負責社會保險費用的徵收,以及監管和社會保險費用預算的計算。一般在社保局需要委託銀行辦理徵收收社保費用時,才需要簽訂社會保險託收協議。社保局有權指定銀行,如果雙方有違約行為,則需要根據合約承擔相關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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