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和商業保險的對比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9W

社保和商業保險的對比有哪些

社保和商業保險的對比有哪些?

1、經營主體不同。商業保險的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社保則是由政府或其設立的機構辦理。

2、實施方式不同。商業保險的訂立必須是以保險雙方當事人自願訂立的原則,除了比如車強險是強制實施以外的商業保險,都要遵循這一原則。而社保則具有強制實施的特點,凡是社會保險法律規定範圍內的社會成員,強制用人單位及個人參保。

3、保障功能不同。商業保險的保障目標是根據保險人在保險金額限度內被保險人發生對保險事故所致損害進行保險金的給付。這一目標可以滿足受益人一生中生活消費的各個層次的需要,即生存、發展與享受都可以通過購買人身保險得到保障。而社會保險的保障目標是通過社會保險金的支付保障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基本的醫療保健費用,因而其保障水平相對較低。

4、保費負擔不同。商業保險的收費標準是根據不同的保險公司以及不同的保險類型所決定的,相對較高。投保人的基本義務是交納保險費,而且保險費中不僅僅包含死亡、傷殘、疾病等費用,還包括了保險人的營業與管理費用,投保人必須全部承擔。而社保的保障費通常是個人、企業和政府三方共同負擔的。至於各方的負擔比例,各個國家是有所不同的,就我國而言社會保險中的養老保險是由單位繳費10%,個人繳費費8%,醫療保險單位按8%比例繳納,個人繳納2%,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統一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等。與社會保險比較,商業保險是由投保人自己選擇交費的。

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機制中,社保是最基礎、最必要、覆蓋範圍最廣泛的保險,是國家的一項社會福利機制,具有強制性和最低保障性。而商業保險種類繁多,涵蓋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費用也相對更高,是否購買商業保險根據“個人自願原則”,因此在購買商業保險時需要理性消費,避免因商業保險負擔過重導致個人財政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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