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有哪些 - 怎麼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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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金是辦理了失業保險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是失業人員失去工資的基本補償。如果想領取失業保險金,還需滿足一些條件,提交一些資料,否則,將會因為某些原因領取不到失業保險金。那麼,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是什麼?怎麼領?

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有哪些,怎麼領?

一、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是什麼?

(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或者繳費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按規定已辦理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並有求職要求的。

二、東莞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

東莞失業保險金標準是按照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最新公佈數據顯示,東莞最底工資標準為1310元/月,因此失業保險金為1048元/月(計算方法:1310元×80%= 1048元)。

三、申領失業保險金要提供什麼資料?

(一)《失業保險金申請表》;

(二)《就業失業手冊》;

(三)《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

(四)身份證複印件一張;

(五)一寸彩照一張;

(六)銀行存摺(有社保IC卡的不需提供)。

四、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

(一)申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60天內每月25日前,向居住所屬的區或鎮社保機構提交申請資料;

(二)經辦部門對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發放《失業保險待遇卡》;

(三)申請人攜帶社保卡(存摺)、《失業保險待遇卡》於次月15日後,到廣發銀行東莞分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收集整理的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領取流程,希望能夠解決大家失業期間的一些生活保障問題。沒失業的人也可以瞭解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和流程,按規定辦理失業保險,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規避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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