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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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生活中,相信大多數朋友都會遇到失業的困境。那麼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我們可以選擇辦理失業保險。可是如何辦理失業保險相信對於很多人都是陌生的。那麼到底怎麼辦理失業保險的?流程是什麼?辦理失業保險時需要攜帶什麼資料呢?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您一一解答。

失業保險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一、失業人員登記

1、接收檔案

首先單位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應當書面告知職工有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為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在解除合同7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繳費記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及失業人員檔案材料報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其次將接收檔案信息(如:姓名、性別、參加工作時間、失業時間、原單位名稱等)錄入微機。

2、發放《失業保險登記表》

失業人員應在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內本人攜帶解除合同的文件及身份證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保險登記表》。超期的,如果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應由單位出具證明,無故不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的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3、填寫《失業保險登記表》

《失業保險登記表》一式兩份,填寫完整後回原單位加蓋公章,並攜帶身份證複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張(農民合同制的需要四張、農民合同制轉城鎮合同制的需要五張)交回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4、待遇審核

根據《山東省失業保險規定》對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限進行審核,在失業人員登記表中註明。失業人員登記表一份存入失業人員檔案,一份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定期整理存檔。

5、失業證辦理及發放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自收到“失業人員登記表”後10個工作日辦理完畢,失業人員定期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失業證》和職業指導通知書,按時參加職業指導,填報培訓專業,並在《失業證》上進行登記。

二、失業保險金髮放

1、失業保險金申領

失業人員參加完職業指導後本人帶《失業證》,於每月1-10日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五一、十一、春節順延)。本人當月因病或探親未申領的,出具醫院證明或户口所在地居委會證明,經審核屬實後補發未申領月份的失業保險金。

2、失業保險金領取

失業保險金刷卡申領後,於每月二十日後到工商銀行領取。

三、生育補助金的申領

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所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參照當地生育醫療費定額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

1、失業人員攜帶失業證、生育證明、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憑證向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生育補助金,並填寫“失業人員生育補助金審批表”三份。

2、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失業人員申請生育補助金有關材料審核批准後,失業人員攜帶失業證和存摺於規定時間到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生育補助金。我市生育醫療費定額標準為:剖宮產,1500元;難產,1000元;平產,500元。

四、住院補助金的申領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不包括打架鬥毆,違法犯罪,交通事故致傷、致病、致殘者)住院後,必需在住院前由本人或家屬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經批准後到指定醫院就醫的,可按規定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

1、失業人員需住院治療時攜帶失業證到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填寫“失業人員住院申請表”三份,於入院後的三日內由失業人員家屬持住院申請表到所在醫院的醫療保險科審核蓋章後,交回到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認定。未按規定時間申報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不予受理。

2、失業人員醫療終結出院後,應在10日內持本人身份證及複印件一份、失業證,並提供本人住院病歷、醫囑單以及治療結算收據,檢查治療、用藥費用清單等材料,到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填寫“失業保險醫療補助審批表”三份。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失業人員申請住院醫療補助金有關材料審核批准後,失業人員攜帶失業證和存摺於規定時間到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住院醫療補助金。

五、死亡葬喪費和撫卹金的申領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因病死亡的(不包括打架鬥毆,違法犯罪而死亡),自死亡的次月起停發失業保險金。其家屬可以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領取死亡喪葬補助金。其配偶或者直系親屬可憑有關證明材料,給予10個月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次性撫卹金。

1、失業人員家屬攜帶其失業證、雙方身份證明材料、與死亡失業人員關係證明、死亡證明到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卹金,填寫“濰坊市失業人員死亡撫卹待遇審批表”三份。

2、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申請喪葬費和撫卹金的有關材料審核批准後,其配偶或者直系親屬攜帶失業證和存摺於規定時間到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喪葬費和撫卹金。

六、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係轉移

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係的轉移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轉移失業保險關係。二是轉移失業人員應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資金。

1、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省跨統籌地區轉遷的,其在遷出地繳納失業保險費的記錄、失業保險關係和尚未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隨同轉遷,遷入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本地的標準計算並核發失業人員剩餘期限的失業保險待遇。

2、失業人員在失業保險統籌範圍內流動的,只轉移失業保險關係,不轉移失業保險待遇資金。

以上就是由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如何辦理失業保險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對此法律知識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登錄本站網站進行進一步的學習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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