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業保險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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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失業證辦理流程
1、失業登記申請。符合條件人員到户籍地的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提出申請並接受公共就業指導後,並提交材料。
2、審核發證。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在系統中查閲申請人的社會保險繳交等各項信息,對提交的材料進行校驗,合格的發放《深圳市失業證》。不合格的説明原因將材料退回申請人。
①收取申請人檔案的,應在《失業證》上加蓋“已收取檔案”印章;
②確認申請人失業前單位性質,對原屬市管失業人員貼相應條碼。
深圳失業證辦理所需資料
1、身份證和户口本(驗原件);
2、一寸免冠近照兩張;
3、《深圳市就業轉失業人員登記表》(在窗口領取和填寫);
4、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原件(就業登記信息表或員工勞動手冊、失業前工作單位的離職證明、勞動合同,有就業經歷人員須提交三個材料);
5、本人完整的工作檔案,也可不提交檔案,但是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告知提供免費保管檔案服務。
6、如提供檔案需由原單位密封好後交員工本人攜帶。按規定,檔案內材料應包括:
①招工呈批表或《招用員工通知》或《調動員工通知》;
②《深圳市員工勞動手冊》或《就業登記信息表》。
③屬市外調動的還需提供內地勞動人事檔案。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深圳失業保險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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