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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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退休(職)人員享受職工醫保的最低繳費年限是如何規定的?

答:連續繳納基本費男年滿25年,女年滿20年的退休(職)後,不再繼續繳納基本費,可繼續享受待遇,但必須繼續繳納大額醫療救助金。辦理退休(職)時,繳費年限不足上述年限的,用人單位和本人以其退休(職)時的繳費基數為基數(不得低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按規定比例一次性補繳到上述年限,才可繼續享受待遇。未按規定一次性補繳的,不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終止醫療保險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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