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定金比例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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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買房的時候,買房的人都會交定金,這樣對房屋就有優先購買權,只有在買房的人不買了才能再次賣房給他人,那麼購房定金比例是怎麼樣的?對於這個問題,本站小編在下文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購房定金比例是怎麼樣的?

一、購房定金比例是怎麼樣的?

購房定金的比例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擔保法》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規定,購房認購書中規定的購房定金的比例不應當超過購房款的20%。比如,購房者要買的商品房的價格是100萬元,那麼認購書中規定的購房定金就不能超過20萬元。

如果購房定金的比例超過了百分之二十的話怎麼辦?《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説,超過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屬於定金,不適用法律關於定金罰則的規定。

所謂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比如,房屋價格是100萬元,但是認購書中的定金是30萬,那麼超出的10萬就不能適用定金罰則。如果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購房合約不能簽訂的,那麼開發商應當給購房者雙倍返還的定金是40萬,而不是60萬。當然開發商把超出定金的10萬也必須退回給購房者,這樣購房者一共可以拿到50萬。

二、如何合理約定購房定金?

如果房屋買賣中,雙方基本達成意向,購房人繳納了定金,如果任何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則對實際交付的定金施行定金罰則,即:購房人違約則不能要求返還定金,賣房人違約則需要雙倍返還定金。如果買方全款購房則資金充足,履行付款義務問題不大,那麼就要着重防範賣方的違約行為,可以約定較高數額的定金,如總價20%,這樣就加大了賣主違約的成本,促使其及時辦理過户手續。反之,由於定金罰則是把雙刃劍,因此如果貸款買房的買主,如果沒有較大把握辦理房貸,應當適當降低定金的支付比例,特別是目前銀行從嚴審核貸款的情況,一旦貸款無法辦理,那麼如果沒有其他約定,將導致需要向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購房定金的數額範圍,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定金的數額約定不能過高,如果買房違約,定金是不能退還的,但賣房的違約,就需要雙倍返還定金。所以,大家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小編建議登錄本站網站諮詢或委託專業律師,這是很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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