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2021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W

經濟適用房簡稱為經適房,這屬於一種政策性房屋,當然與公租房、廉租房也不太一樣,畢竟公租房廉租房是不允許買賣的,只不過在一定年限內允許以低於市場的價格租賃給合適的人或者家庭使用,而經濟適用房則就是允許符合條件的家庭、個人進行購買,獲得所有權。那麼我國是如何規定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2021

一、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家庭為單位申請條件:

(一)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係,且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户口達到規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區(縣)達到規定年限;

(三)住房面積低於規定限額;

(四)可支配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限額;

(五)在提出申請前的規定年限內,任何成員未發生過住房交易行為;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個人為單位申請條件:

(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户口達到規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區(縣)達到規定年限;

(二)年齡符合規定標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住房面積低於規定限額;

(五)可支配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限額;

(六)在提出申請前的規定年限內,未發生過住房交易行為;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流程

申請方式審核:“兩級審核、兩次公示”

街道(鄉、鎮)住房保障機構先負責初審,初審符合條件的,在申請家庭的户籍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無異議或者有異議經審核異議不成立的,再報區(縣)住房保障機構複審。

選房:

兩次搖號,主要採取公開搖號方式輪候選房,第一次搖號確定輪候次序,建立輪候名冊;第二次搖號確定購買或者承租的經適房。

回購經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後滿一年尚未出售的經濟適用住房,按照項目協議書約定由住房保障機構收購,繼續用於經濟適用住房的供應。

經適房銷售價格和出租價格綜合考慮本市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兼顧相鄰區域、地段內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價格平衡等因素。

實踐中,在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時候,與個人申請經濟適用房時,規定的申請條件存在差異。另外,由於很多城市現在都推出了經適房,而在具體的申請條件上面,也是有一些不同的。上文中就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作出了講解,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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