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2021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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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口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有什麼

海口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2021有什麼

申請經濟適用住房須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年滿18週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滿35週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居民可以單獨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申請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家庭户籍條件

申請人須符合如下情形之一:

1、申請人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區規劃範圍內常住户口,並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

2、請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在本市轄區內依法註冊登記的單位連續工作並依法繳交各項社會保險滿8年。

(二)、家庭收入和資產條件

1、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須低於 26530 元(含)。單身居民申請的,年可支配收入須低於 39790元(含);

2、申請人家庭人均財產值低於160000元(含)

(三)、家庭住房條件

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享受過政策性優惠住房,或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未轉讓過房產。

2、申請人家庭在本市城市主城區規劃範圍內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0平方米(含)。

二、年海口經濟適用房申請所需資料

1、海口市保障性住房申請表(住房保障窗口領取);

2、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證件、户口簿;

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住房情況證明。無自有住房的申請人可在申請表中直接填報,須提交租賃證明或租賃合同。自有住房面積不達標的申請人須提交房屋面積文件(房產證或房屋面積測繪報告)。

4、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退休人員由社保局)出具工資及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或自由職業的申請人個人申報收入,由街道、社區予以佐證,並出具確認證明。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婚姻狀況證明,婚姻家庭須提交結婚證,離異或再婚家庭須提交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調解書、裁定書、判決書;

申請人簽署的同意接受對收入、財產和住房狀況等核查的書面承諾;

6、其他必要的材料。

三、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有哪些區別

1、經濟適用房的土地形式是劃撥而非土地轉讓,所以經濟適用房買到的時候沒有土地使用權;

2、經濟適用房的面積和套型國家是有嚴格的規定;

3、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是針對特定的人羣,必須滿足國家相應的經濟適用房准入規定,也就是人均居住面積和家庭人均收入必須達到當地的相應標準;

4、經濟適用房的價格開發商是不能隨意定價和調價的,價格執行政府指導價;

5、經濟適用房的轉讓有一定的時間限制;

6、經濟適用房在轉讓中需向國家補繳土地出讓金。

保障性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家庭可支配收入、生活水平、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每年實行動態管理。一次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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