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土地使用税税率政策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W

一、山東省的土地使用税税率

山東省土地使用税税率政策是怎樣的?

為促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83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辦法〉的決定》(省政府令第197號)精神,經研究,現就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問題通知如下:

1、對各地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後的税額標準為:市區土地6元—24元/平方米,縣(市)土地4元—10元/平方米,建制鎮和工礦區土地4元—6元/平方米。具體税額標準按照《山東省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表》執行。

2、以上税額標準自2014年7月1日起執行。

二、我國各地區的土地使用税税率

1、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2、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户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税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税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税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我國的經濟發展很不平衡,雖然同屬一省市,但農村與城鎮就有明顯的差異。所以上述的山東省土地使用税税率政策只能用作參考,各片區的政府部門會以省級的政策文件為參考,制定本地區的土地使用税政策。故而納税人要以當地税務局的納税標準為繳納土地使用税税賦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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