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辯護律師的職責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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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辯護律師的職責是什麼

相信大家對於毒品這兩個字都有一種禁忌的感覺,從小就被教育珍愛生命,遠離毒品。但是現實生活中仍然會有一些毒品犯罪的案件發生,在法院提起公訴的時候,也是需要律師對其進行辯護的,那麼今天小編就帶大家去看看毒品犯罪辯護律師應該要做些什麼。

一、毒品犯罪辯護律師的職責

刑事辯護律師的職責無非三點:

1、就是讓無罪的人免予受到法律的追究,通俗點説,就是幫助被誣陷、錯抓、錯捕的人洗刷冤情;

2、就是通過辯護,使犯罪嫌疑人受到其相應的處罰,依法使犯罪嫌疑人獲得減輕、從輕處理的判決;

3、就是通過律師參與刑事案件,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避免被刑訊逼供,依法申請取保候審等,維護刑事案件程序的正當性、合法性。

二、毒品犯罪

1、毒品罪名

毒品犯罪主要包括: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的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九條規定的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

第三百五十條規定的走私製毒物品罪、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

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的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第三百五十二條規定的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

第三百五十三條規定的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強迫他人吸毒罪;

第三百五十四條規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

第三百五十五條規定的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

不同的法條所規定罪名之間的量刑有很大差別,就是同一法條所規定的罪名之間,在實際量刑時的幅度也有很大的差別。比如説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的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這是個選擇性罪名,販賣毒品和運輸毒品的量刑就相差非常大。

在實踐中,常見的辯護要點是販賣毒品罪與持有毒品罪之間的辯護,販賣毒品罪與運輸毒品罪之間的辯護,販賣毒品罪與窩藏、轉移、隱瞞毒品罪之間的辯護,販賣毒品罪的共犯與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窩藏、轉移、隱瞞毒贓罪之間的辯護。幾類罪名的定性也是目前公檢法受理的案件中比較容易混淆的罪名。

另外,在實踐中,還有一些以販養吸、為他人代購僅用於吸食的毒品(不以盈利為目),盜竊、搶奪、搶劫毒品,案發後親友幫忙轉移、隱藏毒品等情形,對這些特殊情形的毒品案件,如果在公檢法的某一環節是以販賣毒品定罪的話,就要儘快聘請律師,瞭解案件真實情況,及時向辦案機關提出法律意見或辯護意見。

2、毒品數量

現在毒品案件中,涉及到軟性毒品的案件日益增加。不管是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還是軟性毒品,首先要清楚毒品成分,然後再確定含量,對於很明顯的混合毒品,一定要申請成分或含量鑑定。同時對於軟性毒品,要注意將軟性毒品的數量折算成海洛因的數量以便正確估計判決的刑期。

3、毒品犯罪的死刑

現在毒品犯罪案件的大案特案不在少數,對於大案特案的辯護,其首要辯護思路是怎樣排除死刑判決。而要排除死刑判決,就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細緻的發現免予死刑判決的證據和情節。

毒品數量是毒品犯罪案件量刑的重要情節,但不是唯一情節。因此,辯護律師在接受毒品數量已經達到死刑標準的案件時,不要氣餒,要依照法律的規定,留意案件中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的情節。

一般來説,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處被告人死刑:(1)具有毒品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武裝掩護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檢查、拘留或者逮捕、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等嚴重情節的;(2)毒品數量達到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並具有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等法定從重處罰情節的;(3)毒品數量達到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並具有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向多人販毒,在毒品犯罪中誘使、容留多人吸毒,在戒毒監管場所販毒,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實施毒品犯罪,或者職業犯、慣犯、主犯等情節的;(4)毒品數量達到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並具有其他從重處罰情節的;(5)毒品數量超過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且沒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的。

毒品數量達到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判處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

(1)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2)已查獲的毒品數量未達到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到案後坦白尚未被司法機關掌握的其他毒品犯罪,累計數量超過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的;

(3)經鑑定毒品含量極低,摻假之後的數量才達到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的,或者有證據表明可能大量摻假但因故不能鑑定的;

(4)因特情引誘毒品數量才達到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的;

(5)以販養吸的被告人,被查獲的毒品數量剛達到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的;

(6)毒品數量剛達到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確屬初次犯罪即被查獲,未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

(7)共同犯罪毒品數量剛達到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但各共同犯罪人作用相當,或者責任大小難以區分的;

(8)家庭成員共同實施毒品犯罪,其中起主要作用的被告人已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其他被告人罪行相對較輕的;

(9)其他不是必須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

有些毒品犯罪案件,往往由於毒品、毒資等證據已不存在,導致審查證據和認定事實困難。在處理這類案件時,只有被告人的口供與同案其他被告人供述吻合,並且完全排除誘供、逼供、串供等情形,被告人的口供與同案被告人的供述才可以作為定案的證據。僅有被告人口供與同案被告人供述作為定案證據的,對被告人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要特別慎重。

4、運輸毒品罪的量刑

如前文所述,運輸毒品雖然和販賣毒品規定於同一法律條文,但二者之間的性質和量刑有非常大的差別。即使同樣是運輸毒品罪,不同的身份或目的,運輸毒品的量刑又有很大的差別。為此,本律師特別強調在刑事辯護中,不要輕視運輸毒品的辯護技巧。

實踐中,對於運輸毒品的辯護,要把握如下法律要點。

⑴對於運輸毒品犯罪,要注意重點打擊指使、僱傭他人運輸毒品的犯罪分子和接應、接貨的毒品所有者、買家或者賣家。

⑵對於運輸毒品犯罪集團首要分子,組織、指使、僱傭他人運輸毒品的主犯或者毒梟、職業毒犯、毒品再犯,以及具有武裝掩護、暴力抗拒檢查、拘留或者逮捕、參與有組織的國際毒品犯罪、以運輸毒品為業、多次運輸毒品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按照刑法、有關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實際掌握的數量標準,從嚴懲處,依法應判處死刑的必須堅決判處死刑。

⑶單純的運輸毒品行為具有從屬性、輔助性特點,且情況複雜多樣。部分涉案人員系受指使、僱傭的貧民、邊民或者無業人員,只是為了賺取少量運費而為他人運輸毒品。對於運輸毒品犯罪中的這部分人員,在量刑標準的把握上,應當與走私、販賣、製造毒品和前述具有嚴重情節的運輸毒品犯罪分子有所區別,不應單純以涉案毒品數量的大小決定刑罰適用的輕重。

⑷對有證據證明被告人確屬受人指使、僱傭參與運輸毒品犯罪,又系初犯、偶犯的,可以從輕處罰,即使毒品數量超過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也可以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⑸毒品數量超過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不能證明被告人系受人指使、僱傭參與運輸毒品犯罪的,可以依法判處重刑直至死刑。

⑹涉嫌為販賣而自行運輸毒品,由於認定販賣毒品的證據不足,因而認定為運輸毒品罪的,不同於單純的受指使為他人運輸毒品行為,其量刑標準應當與單純的運輸毒品行為有所區別。

5、製造毒品罪

在毒品製造案件中,製造毒品的手段複雜多樣、不斷翻新,採用物理方法加工、配製毒品的情況大量出現。因此,法律上也規定了準確界定製造毒品的行為、方法。這些均是製造毒品罪的辯護要點。

在製造毒品罪的辯護中,特別要留意製造毒品罪的未遂情節。根據法律規定,購進製造毒品的設備和原材料,開始着手製造毒品,但尚未製造出粗製毒品或者半成品的,以製造毒品罪的未遂論處。

另外,還需將製造毒品與其他毒品犯罪行為的區別。例如,為便於隱蔽運輸、銷售、使用、欺騙購買者,或者為了增重,對毒品摻雜使假,添加或者去除其他非毒品物質,不屬於製造毒品的行為。

6、毒品案件的立功

在毒品犯罪中,要正確區別哪些屬於立功,哪些不屬於立功,從而正確的制定辯護方案。在立功問題上,要特別留意在涉及多名案犯的案件裏,犯罪嫌疑人的哪些言、行屬於立功,哪些不屬於立功。

不屬於立功的情形

(1)共同犯罪中同案犯的基本情況,包括同案犯姓名、住址、體貌特徵、聯絡方式等信息,屬於被告人應當供述的範圍。公安機關根據被告人供述抓獲同案犯的,不應認定其有立功表現。

(2)被告人親屬為了使被告人得到從輕處罰,檢舉、揭發他人犯罪或者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人的,不能視為被告人立功。

(3)同監犯將本人或者他人尚未被司法機關掌握的犯罪事實告知被告人,由被告人檢舉揭發的,如經查證屬實,雖可認定被告人立功,但是否從寬處罰、從寬幅度大小,應與通常的立功有所區別。

(4)通過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徑獲取他人犯罪信息,如從國家工作人員處賄買他人犯罪信息,通過律師、看守人員等非法途徑獲取他人犯罪信息,由被告人檢舉揭發的,不能認定為立功,也不能作為酌情從輕處罰情節。

屬於立功的情形

(1)被告人在公安機關抓獲同案犯過程中確實起到協助作用的,例如,經被告人現場指認、辨認抓獲了同案犯;

(2)被告人帶領公安人員抓獲了同案犯;

(3)被告人提供了不為有關機關掌握或者有關機關按照正常工作程序無法掌握的同案犯藏匿的線索,有關機關據此抓獲了同案犯;

(4)被告人交代了與同案犯的聯繫方式,又按要求與對方聯絡,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了同案犯等,屬於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同案犯,應認定為立功。

通過以上小編的一些整理,不知道大家是否對毒品犯罪辯護律師的知識有所瞭解了呢?當然,小編在這裏也提醒大家,毒品是一個非常危害人身體健康以及社會的東西,大家千萬不要沾染上這個東西,珍愛自己的身體,這種行為不僅是違法的,而且對自己的傷害非常大。如果大家對以上的問題或者是其他法律相關的問題有什麼疑問的話,小編推薦大家可以去諮詢專業的律師哦,獲得更多專業性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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