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律師和辯護律師的區別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3W

一、值班律師和辯護律師的區別是什麼?

值班律師和辯護律師的區別是什麼?

定位不同:值班律師免費為犯罪賺疑人 、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值班律師提供的不是 ”辯護”,而僅僅是“ 法律幫助”,因此, 值班律師並不具備辯護人的身份,而只是法律幫助者的身份。普通律師非免費提供法律服務,具備辯護人身份。

場所不同:法律援助機構可以在法院 、看守所等場所派駐值班律師。而普通律師不可以。

內容不同:值班律師提供法律諮詢 、程序選擇建議、申誚變更強制措施,對案件處理提出意見等法律幫助。由於值班律師並非是辯護人,因此不享有閲卷權 ,會見權、通信權 ,調查取證權等辯護人所享有的訴訟權利。普通律師享有這些權利。

二、值班律師與辯護律師的職責對比有什麼?

值班律師五項職責,包括解答法律諮詢;引導和幫助申請法律援助;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中,提供法律諮詢、程序選擇、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等法律幫助;對刑訊逼供、非法取證情形代理申訴、控告等。這五項職責基本覆蓋了審前程序辯護律師的主要工作,但是值班律師不提供出庭辯護服務,不能會見當事人。

辯護律師指的是刑事訴訟中受被告人委託或經法院指定,依法為被告人進行辯護的律師辯護律師履行辯護職責時,必須依法進行正當辯護,不得肆意捏造事實、曲解法律,作非法辯護。辯護律師的辯護職責:根據具體案件案情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值班律師和辯護律師的工作內容不同,工作場所不同,定位也有所不同。值班律師主要用於提供法律諮詢,不能出庭辯護或者會見當事人,辯護律師可以為犯罪嫌疑人進行辯護,是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主要用於維護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