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詐騙要什麼證據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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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詐騙要什麼證據才立案?

經濟詐騙要什麼證據才立案?

詐騙罪需要具體提供基本線索才能立案,比如詐騙的聊天記錄、轉賬憑證、通話錄音等等。遭遇詐騙應當及時報警。實施詐騙行為,違法所得達三千元的,達到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公安機關會作出立案決定,追究詐騙罪刑事責任。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一般會以詐騙罪進行立案。立案後,公安機關對報警人進行口供錄取,瞭解情況,之後會收集證據,進行調查。最後確定犯罪嫌疑人,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傳訊詢問,若犯罪嫌疑人不配合,會進行拘留審訊。

公安機關偵查之後,犯罪嫌疑人承認犯罪,公安機關便將案件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審查。檢察院審查之後,認為本案可以直接提起公訴的,便向法院提起公訴;若認為本案證據有瑕疵,但確實可以提起訴訟的,將案卷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之後再提起公訴;若是由受害人直接提起控告的,檢察院認為不予立案的,會字15日內向受害人送達不予立案通知書,告知受害人不予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據。

二、詐騙罪的客觀表現是什麼?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1、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説包括兩類,虛構事實,或者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説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

2、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在欺詐行為與對方處分財產之間,必須介入對方的錯誤認識。如果對方不是因欺詐行為產生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就不成立詐騙罪。

綜上所述,詐騙是比較常見的經濟犯罪,遇到詐騙活動後,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報案是挽回損失的有效手段。報案的時候提供被騙的證據,比如轉賬記錄,這裏需要注意,即便沒有證據,公安機關認為符合條件的也會立案,啟動對詐騙犯罪證據收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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