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刑事證據特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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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案件中刑事證據特性有哪些?
1、客觀性。
訴訟證據的客觀性,是訴訟證據的本質特徵,是由案件事實本身的客觀性所決定的
2、關聯性。
證據不僅是客觀存在的事實,而且必須是與案件事實有關聯的事實權。
3、合法性。
證據的合法性,是指訴訟證據必須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實材料。
二、刑事案件證據種類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42條第2款規定:證據有下列七種:
(1)物證、書證;
(2)證人證言;
(3)被害人陳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5)鑑定結論;
(6)勘驗、檢查筆錄
(7)視聽資料。
三、刑事訴訟證據規則有哪些?
1、審判機關取證原則
2、最佳證據規則
3、非法言詞證據排除原則
4、口供補強規則
5、證人作證規則
6、認證規則
四、刑事案件沒有證據只有口供可以定罪嗎?
刑事案件沒有證據只有口供不可以定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六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證據的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決定了人民法院是否會採納公訴方提交的這些證據,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過程中,重點也會給公安機關提交的這些證據進行審查,如果有非法收集證據的行為,收集的證據也不可以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