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判刑緩刑拘留時間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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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被判刑緩刑拘留時間算嗎?

已經判刑緩刑拘留時間算嗎?

已經被判處緩刑了,拘留時間是可以算進緩刑時間的。根據《刑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緩刑的計算時間應從判決生效之時計算,因此被判處緩刑後,拘留時間是可以計算進去的。

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範圍

緩刑適用於3年以下有期徒刑(數罪併罰時決定執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況下,若其中一罪有判處緩刑的量刑,應附加吸收原則,使緩刑不再執行),中期和長期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另: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通常稱為“死緩”,是收監,注意區分。

條件

其一是被判處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其二是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暫不執行所判刑罰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

其三是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相關知識

中國刑法中的緩刑,採用的是司法制的緩執行制度。指人民法院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認為暫不執行原判刑罰,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在一定考驗期內,暫緩執行原判刑罰的制度。緩執行制度在實踐中對教育改造罪犯,使之改過自新,預防重新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然而,緩執行制度在司法實踐中存在着種種具體問題,難以達到緩刑的真正目的,確有必要進行改革和完善。應結合我國的司法實際,採用暫緩量刑制度,以暫緩量刑來替代現行的暫緩執行。

緩刑是我國制定的一種比較特殊的刑罰,緩刑有自己的考察時期,對於處在考察期內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表現良好積極改正錯誤,期滿是不會被公開宣告的,如果在此期間還發生了其他的違法行為就會被立即收押。總之大家在平日生活中一定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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