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時間鑑定中性筆可以鑑定出來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4W

筆跡時間鑑定中性筆可以鑑定出來嗎?

一、筆跡時間鑑定中性筆可以鑑定出來嗎?

筆跡形成時間的鑑定目前從技術上無法精確,但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鑑定:

1、通過對不同筆跡墨水成分的鑑定,可以判斷其是否為同一支筆書寫,如不是同一支筆,可作為偽造的依據。

2、如果筆跡和印章有交叉、重疊的地方,從顯微鏡就可以看出是先蓋章還是先寫字,如果同一張紙上的字在蓋章前有,蓋章後又出現了,就值得懷疑。

二、筆跡鑑定綜合評斷

綜合評斷是對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的相同特徵與不同特徵的價值進行科學分析,確定兩者符合點與差異點的總和及其性質,並進而做出靜定結論。評斷的方法,一般是從研究差異點開始。鑑定任何筆跡,都會出現一定的特徵差異。評斷差異點的要點,是要確定差異點的性質。其性質有本質差異和非本質差異兩方面。非本質差異説明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不同特徵數量與質量所佔的比例較小,本質差異表明兩者不同特徵的數量、質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説明兩者為不同人書寫習慣體系的反映。

筆跡鑑定既要重視對差異點的評斷,也要重視對符合點的評斷,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確定差異點屬於非本質的性質以後,就貿然做出肯定同一結論是不科學的。符合點也有本質的符合和非本質的符合之分,如果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相同特徵的數量、質量佔絕對優勢,即構成本質符合性質;如果兩者相同特徵在數量、質量方面佔的比例小,即屬於非本質性的符合。經過差異點和符合點的評斷,如果檢材筆跡與樣品筆跡之間,出現了本質符合和非本質差異,或者本質差異與非本質符合的的結果,既可做出檢材筆跡與樣品筆跡是同一人書寫或不是同一人書寫的確切結論。

三、筆跡鑑定的區別

根據筆跡不同分類可以看出,雖然這兩種分類有一定的差異,但是,這些分類基本上

筆跡鑑定 都反映了筆跡的基本特徵,只是從筆跡鑑定角度進行的分類顯得更全面一些。而從筆跡分析的角度進行的分類,更體現出筆跡心理分析的需要。而在兩大分類角度的具體分類上也有一定的差異。比如韓進先生和劉兆鍾先生的分類,差異還是比較明顯的。綜觀不同的分類,雖然看上去各有特點,五花八門,但是,就筆跡的基本特徵來看,都被包含其中了,只是在細分的角度有一些不同的劃分和側重點不同。

綜合上面所説的,筆跡的鑑定是可以進行鑑定的,但筆跡的鑑定一般就不能準確的鑑定出來實際的時間,但可以鑑定出先後的順序,而且還可以鑑定出是否是屬於同一支筆來寫的,所以,在申請的時候就要準備好所有材料,這樣才能讓執法人受理自己的請求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