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職員犯了行賄罪的處罰力度會大一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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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職員犯了行賄罪的處罰力度會大一些嗎?

一、司法職員犯了行賄罪的處罰力度會大一些嗎?

司法職員犯了行賄罪的處罰力度會大一些,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第一款規定:“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 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 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或者沒收財產。”

二、如何認定行賄罪?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要準確認定本罪,需要注意以下四個方面: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和公職人員的職務行為的不可收買性。犯罪對象是公務人員個人。

2、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

(1)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

(2)用錢財收買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

(3)違反國家規定,給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費;

(4)數額較大。

3、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行為人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賄人對於自己行賄行為的目的、性質都十分清楚,但為了謀取私利而仍然為之的故意行為。

行賄罪對不同的主體認定標準是不一樣的,處罰力度上也存在着差異。對於司法職員,本身工作在維護太讓人權益的第一線,但是卻受賄、行賄,使得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當事人,或者是其他與案件有關的民事主體權益受到侵害,故此打擊力度會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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