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國家工作人員送香煙算行賄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7W

給國家工作人員送香煙算行賄嗎

一、給國家工作人員送香煙算行賄嗎

如果是饋贈禮物就不算是行賄,若是利用對方的職務便利獲取了好處,就是行賄。

認定行賄罪,應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1.行賄罪與饋贈禮物的界限

其關鍵還是看行為人在給予國家工作人員禮物時,主觀上是否有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犯罪目的。

2.行賄罪與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的界限

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於:

(1)犯罪主體不同。行賄罪只能由自然人實施;而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則既可以由自然人實施,也可以由單位實施。

(2)犯罪客體和對象不同。行賄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務行為的廉潔性,犯罪對象只限於國家工作人員;而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犯罪對象只能是公司、企業中除國家工作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

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含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費)的行為。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以行賄罪論處。謀取不正當利益,根據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辦理受賄犯罪大要案的同時要嚴肅查處嚴重行賄犯罪分子的通知》的規定,是指謀取違反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國務院各部門規章規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國家工作人員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國務院各部門規章規定的幫助或者便利條件。根據這一司法解釋的規定,不正當利益不僅指獲得的利益本身不正當,而且要求國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而謀取的不確定利益,也屬於不正當利益。這裏所謂的不確定利益,是指需要通過競爭獲得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利益是否正當取決於程序是否正當。因此,要求國家工作人員違反程序獲取這種利益,就是一種不正當利益。

我國相關的行賄和受賄人員的行賄金額或是行賄手段造成的後果,達到我國的法律標準的,我國的司法機關將對這類人員進行處罰,保護我國政府的清正廉明。如公民發現這類違法案件行為的,也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處罰這類違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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