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針對對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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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針對對象有哪些

行政訴訟針對對象也就是行政訴訟審理的對象。實踐中,發生行政訴訟的官司,那麼這裏的對象是否就只能是官呢?關於這個問題的回答,本站小編已經整理好了有關文章,還請各位從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行政訴訟針對對象有哪些?

行政訴訟一般處理的是行政爭議,因而行政訴訟的審理對象一般而言就是行政爭議。行政爭議是指行政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的過程中因為一定的原因而雙方發生一定的爭議。

行政訴訟針對對象有哪些 第2張

在這樣的爭議中一般而言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都屬於弱勢的一方。因而行政訴訟的存在就是能夠給在行政爭議中處於弱勢羣體一方能得到公平公正的解決。而作為被告方的行政機關必須是有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才能被認定為被告。

二、行政機構成為行政主體的具體類型有

1、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授權規定而直接設立的專門行政機構,如專利複審委員會、商標評審委員會等;

2、獲得法律、法規或者規章授權的行政機關的內部機構;

3、獲得法律、法規或者規章授權的政府職能部門的派出機構。

行政訴訟針對對象有哪些 第3張

4、各級政府的組成部門不應具有行政主體資格,行政機構當然更不應該具有行政主體資格,其行為責任應由設立該機構的人民政府或者設立該機構的行政機關所屬的人民政府承擔。

行政訴訟針對的對象通常就包括我們所理解的官,即國家工作人員。當然還包括一些政府機構、部門等等。但是必須要是這些部門、機構或工作人員進行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對方的利益時,其才作為行政訴訟的對象。本站你身邊的好幫手,有法律問題就找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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