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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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主要存在難確認的問題,由於現在網絡技術的便利,國民在網絡上獲取他人的信息非常的方便,就會有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網絡竊取他人的信息進行犯罪,而現在互聯網犯罪的概率越來越高,並且犯罪類型以及手法不斷的變化,可以達到以假亂真的地步,導致大量的國民受騙,造成了財產的損失等.現在對於網絡犯罪依舊缺乏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規範,難以依據相關的法律對犯罪人員進行懲治。為了提高對網絡時代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罪犯的懲治力度,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要加強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監管以及懲治,促進網絡技術的健康發展。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量刑,如果情節特別嚴重的,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

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何為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根據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類別進行具體量化。

情節嚴重行為:

1、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在五十條以上;

2、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

3、以上兩項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下的;

4、如果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數量或數額達到上述標準一半以上;

5、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

6、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情節特別嚴重行為

1、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

2、重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3、數量達到情節嚴重規定標準十倍以上

4、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情形。

因此在實際生活中,雖然明知道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是違法行為,但是又由於現在的網絡技術太過發達,所以導致很多時候無法確認該罪行,因此讓很多人的信息都被不法分子盜用,甚至有的也造成了一定的損失,所以這種問題也是客觀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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